肖宇一边回忆,一边开始无意识的清洗皮甲,并从厨房找到些油脂在石桌旁慢慢擦拭保养皮甲。就在肖宇开始打磨佩剑的时候,终于听到前面桃儿回来的动静,家里的大狗小黑闻到主人的气息,欢快吠叫着领先冲进了后院,后面跟着一路小跑的江桃儿。桃儿头上带着斗笠,斗笠下是用青布头巾包裹的小脸,因为一路跑回来,脸上红扑扑的带着点薄汗。

    桃儿身材高挑,已经有了大约1米65高。虽然在前世,还只是初中毕业的年纪,但是现在已经是肖宇家里的主事人了,或许是因为营养的原因,桃儿虽然已经窜起来了即使在北方的绿城也罕见的身高,但是还是一副假小子式的平板身材,加上少女的俏丽面孔,如同青涩的水蜜桃,虽然个头已经长成,却还没有成熟到能散发出甜美香气的阶段。

    肖宇看到桃儿青春逼人的笑脸,心里却一阵苦笑。虽然在箫剑脑中就模糊看到过桃儿的影相,真正见到还是让他心惊。这恍若深潭的明眸、挺巧的小鼻头,还有那略微刚硬的唇角线条,不就是初到这世界时,隔着山丘和密林,看到的那个女孩吗?那时候,他还没有见到过箫剑呢,冥冥中的命运牵引,真让人毛骨悚然啊。

    “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墨子》非命)”,一句魔经中的语句突然浮上肖宇心头。对啊,魔族是不信天命的。他们认为命运,只是暴君用来愚弄穷人的屁话,作为仁人君子,不应该相信命运,而应该自立自强。肖宇微微一笑,作为新中国的候补接班人,自己总不能连几千年前的古人都不如吧。

    “哥,你笑什么?”

    桃儿歪头打量着肖宇:“感觉有点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呢?”

    “哈,丫头。因为我长大了啊”,肖宇脱口而出:“你也长大了呢,所以也变得有眼光了啊。”

    “哼!”桃儿脑子快,立刻听出肖宇嘲笑她以前眼光不行。鼻子皱了一下,准备反驳,却又忍住了。估计是看在他刚回家的份上,不打算和他争吵,只是向他挥了下拳头。

    肖宇含笑打量这活泼的小姑娘,桃儿随便套着一件箫剑父亲留下的老旧皮甲,里面是到小腿的豆青色裋褐,肥大的裤脚扎着麻绳,一幅山里人的打扮。背上背着竹篓,竹篓上面露出些新鲜野菜,手上还拎着柴刀,似乎是从后山探宝归来。后山虽然有村里建造的三米多高的粗大木栅隔开,但是身手灵活的年轻人懒得走大门绕路时,还是会偷偷地翻越木栅。

    “我就猜到阿剑你今天差不多要回来,正好早上小金抓了只斑鸠,我给熬了斑鸠粥,今天里坊上还杀了头羊,我做了些羊肉酱,都在灶上放着,等我洗把脸给你端上来。”

    桃儿语气轻快,说话如同弓弩营的密集发射,毫无停歇的就是一大串。一边说着,一边风风火火的放下东西进草棚舀水洗脸。长着虎斑条纹的狸猫金子听到桃儿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小脑袋在肖宇腿上蹭了蹭,表示欢迎回家,但是随即,金子轻轻地“喵”了一声,仰头看了一眼肖宇,肖宇觉得这死猫眼神深邃,似乎知道了些什么秘密。

    肖宇回过神,看着桃儿忙碌,有关桃儿的成长记忆快速从眼前流过,感慨着岁月如梭,桃儿就这样不知不觉的长大了,而箫剑的记忆中,似乎她还是那个初次见面时,瞪着一双大眼睛,四处打量的好奇小女孩。

    桃儿母女刚来的时候,她还不到8岁,只比肖宇小了几天。箫剑那时候还没开始长个,居然比桃儿还矮了半寸,总是被桃儿逼着叫姐姐。箫剑奋力反抗,二人很是打了几次架,最后结果是肖宇不会叫桃儿姐姐,桃儿也很少叫箫剑哥哥,总跟着胡妖儿叫他阿剑。不过,桃儿那时仗着个高,家里家外强行以姐姐自居,倒是也很有点小姐姐的做派,小小年纪,真把箫剑当成幼弟照顾,让他很是过了一段时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服日子。回想起来,心里也不由暖洋洋的。

    桃儿从厨房端出了一罐斑鸠肉粥,洒了些芫荽<注1>在面上;还有一大碗羊肉酱;一小筐麦饭团,张罗着把背篓的野菜和2个大白萝卜洗干净放在小篮子里,也摆放在石桌上。(注1:科普,芫荽就是香菜,也叫胡荽。“张骞使西域还,得安石榴、胡桃、大蒜、胡荽……”,香菜是和大蒜一起从西域传进来中原的,绿城靠近北方,有通过高胡人中转的西域边贸存在,所以会有些珍贵食材,如石榴和香菜等。)

    肖宇也把带回来的风狼肉干和一小块腌制过的闪豹肉拿出来。闪豹肉也是从乐水那里搜刮来的。他嘱咐道:“闪豹肉现在还不能吃,听说要放在井里浸泡一天,再用小火熬煮2个时辰以上才能咬的动,你哪天做了和方姨一块尝尝。狼肉和从前一样,用火烤软了就能吃。”

    他放好礼物,一边笑眯眯看着桃儿忙碌,一边自己动手把肉粥分到2个木碗里。

    肉粥味道非常不错,简直是肖宇降临这世间尝到的第一美味。但是羊肉酱的味道就差强人意了,羊肉酱是把新鲜羊肉切碎后和豆酱混合在一起,临吃前,再撒些切碎的姜和花椒做成的,是这个时代的常规做法。这时候肉类的做法还只有蒸、煮、生脍和烧烤几种,因此再好的厨艺也没多少发挥余地。肖宇考虑以后自己是不是找人打造个炒锅,再收集一些调味品和食材,想办法教会桃儿进行煎炒烹炸,满足一下作为吃货的那点儿内心渴望。

    不过估计即使弄出来那些厨具调料,菜肴只怕也只能自己独自享用,因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口味,古时候的山珍海味,现代人未必能够下咽。而后世的精美菜肴,古代人也未必能够接受。听说前世有些国宴大厨,费尽心思,按照古代菜谱高度保真地复原了一些山珍海味,结果烹调出来的菜肴却根本难以下咽。(注:第一批按照清朝袁枚的《随园食单》原汁原味复原的菜肴据说口味非常失败,这才只是隔了2百年。现在炒作的随园菜其实都是现代菜,只是披了一张古代的皮。所以,想到古代开饭馆致富的,可以考虑改行了。除了没有食材和调料,口味完全不同好吧。)

    桃儿只喝了半碗肉粥,就笑眯眯看着肖宇狼吞虎咽,估计他已经完成一个阶段后,才对他说道:“哥,今年军药坊对药材的购买量很大,我们家种的药材卖了个好价钱,连还没有长成的七叶草,都被收购了去。七叶草,青花芦杆,一枝黄花一共卖了8000多钱。哥,你在军中有没听到消息,我觉得是不是又要打大仗了。”

    “可能是要防秋吧,”肖宇不在意的回答道,他倒是被桃儿种植药材的收益惊了一下,果然哪个时代拿死工资都是最穷的。这两年桃儿从以前租种的农家接手家中的田地后,全部改种了药材,让肖宇再也不必参加家里秋季的抢收了,却想不到收益竟然如此惊人。

    防秋就是每年收获季节的时候,防备高胡人的打劫。秋收,照例就是草原民族来抢劫的时候,而秋收过后,也是城卫军腾出手扫荡草原报复的时候。

    肖宇还记得去年秋收的盛况,城防、城卫两军的骑兵队外扩到300里开外,驱赶了防区内所有游荡的草原部落。斥候则放出更远,据说最远已经到了千里之外。工坊和学校几乎全部停摆,工匠和学徒们都回家帮着秋收。城防军和城卫军,除了少数必须当值的人,其他也全员出动,一手拿剑,一手拿着锄头帮助抢收西城外的大片麦田。

    那时田间竖起了无数木杆,挂着附近军士们的铠甲,好像伫立了无数的稻草人。城外大片的草坡上,一群群上了脚绊的战马在徘徊,随时准备出击。穿着麻质铠甲内衬短衣或者软皮内甲的军士们在田间一边帮农夫抢收麦子,一边警惕的关注着远方的烽火。运送麦子的大车源源不绝通向城内。箫剑的新兵营,当时就负责在城上打望,随时关注着远方游骑发出的信号准备鼓号示警。

    不过去年城外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战事,只有巡逻队远远的小打了几场,当时箫剑默默看着城下斥候和信使往来穿梭,几支骑兵队披甲整队出发增援时,心潮激荡,恨不得立刻投身在其中,开始和父亲一样的战斗生活。